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综合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批前公示
根据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现对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综合大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与清晏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单位为江苏华莱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9371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一期)综合大楼已于2017年6月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2112017B0029号),总建筑面积为20993平方米,现建设单位出于营造功能完备的配套空间,优化平面布局的考虑申请对原建字第3202112017B002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1、调整北侧楼梯间、电梯间布置,在电梯数量满足规范及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取消南侧电梯。2、取消一、二层架空层改为室内空间,建筑立面作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变更对比图。变更后总建筑面积约为20392平方米,建筑密度、容积率等各项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二、公示地点和时间
公示地点:
1、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公示栏。
2、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公示厅。
3、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网站(xzfw.wuxi.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24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分局(滨湖区青莲路78号)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电话:85815667 85885558(传真)
电子邮箱:wxzrghbh@126.com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请注明本人身份、联系电话或地址)。
附:变更前后对比图(批前公示)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