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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品房“装修新政”出台 首次规定房企可提供升级方案

2020-08-28 11:21:35   扬子晚报
  在今年7月底公布的南京楼市新政“宁九条”中,对于家装行业明确提出要推行“全装修和升级装修模式”,从而减少因装修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8月27日,南京市房产局联合发改委和建委正式发布“装修新政”,首次规定房企可推出升级版的“精装包”,供买房人自愿选择。
 
  在这份由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房装修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自2020年8月14日起实施,凡是南京市通过“限房价、竞地价”模式出让的地块一律采用新政。其他项目,开发企业可根据具体项目自行选择是否适用。
 
  装修新政明确,购房者可自愿选择全装修或升级装修方案。凡是新政适用的地块,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全装修交付的,根据《通知》要求,均应提供全装修方案;在全装修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品住宅升级装修方案,购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自商品房预售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购房者自愿选择全装修方案或者升级装修方案;3个月期满后未售出的房源,一律按全装修标准确定装修方案。
 
  “全装修”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户内所有功能空间和公共部位的地面铺装、墙面及顶棚粉刷完成,达到基本入住标准。而升级装修则是在全装修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消费层次或市场需求,在主要功能空间的材料、设备、设计等方面,进行品质化的提升。
 
  全装修价格是按房屋(整栋)建筑面积计算,不具备科技系统(恒温恒湿)或新风系统(含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具备科技系统(恒温恒湿)或新风系统(含中央空调)的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标准不高于2000元/㎡,评估价格高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在全装修标准基础上,开发企业可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定位,提供升级装修方案供购房者自愿选择。
 
  一个焦点:装修价格如何评估?
 
  南京将建立商品住宅装修价格评估机构库,对装修价格评估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开发企业通过“南京市发改委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系统”中的“选取装修价格评估机构”模块,随机抽取装修价格评估机构,对装修方案中的价格及构成,进行公平、公正、客观评估。建设部门将定期发布主要材料和人工费用等市场信息,为公众提供相应参考。
责任编辑:张一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