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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丨江苏: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

2024-09-06 09:50:32   财经网

  9月4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其中提出,对全省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

  社会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困难老年人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社会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均实行依申请补贴。对已享受过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的困难老年人家庭,此次不重复补贴。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责任编辑:张一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