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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行房地产估价师业务的,由其聘用单位于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办理续期注册手续。续期注册要求提供的资料有:
1、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定的不少于一个注册期时限的续聘合同; 3、申请人在上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的执业情况记录和执业道德表现证明的复印件(聘用单位盖章);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5、原注册证书; 6、满足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须满足规定学时,否则不予办理续期注册); 7、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情况登记表; 8、申请人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体检证明; 9、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带"编号"页和"姓名"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10、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本人人事档案存档证明、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凭证(一式两份,由申请注册的人员提供)。 |